前言
现行的2023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实施至今不知不觉间已一年有余,时不时还会收到关于对外转让公司股权的咨询,问及具体情形,大抵为其他股东不同意将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并且拒绝受让,结果便是公司和其他股东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拒不配合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实操建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简化对外转让股权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