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亭资讯丨浙江省2025年最新工伤(工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2025-01-26

2025年1月17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澜亭律所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汇总了浙江省2025年最新工伤(工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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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对象及赔偿项目

1.可享受工伤(工亡)赔偿对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确定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包括浙江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2. 工伤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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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按照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99722元,月平均工资是8310元。

(一)工伤职工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
包括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2. 康复费
康复费是指工伤员工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赔偿标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5号):一、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和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确定。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每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为按照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档的百分之三十五除以30日确定,计算到元,元以下见分进元。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4. 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是指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赔偿标准: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全省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5号):二、关于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应统一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确定,往返途中各限支付一日。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5. 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6.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将综合考虑工伤劳动者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赔偿标准: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是指按照工伤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赔偿主体:用人单位

7.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不能生活自理的工伤职工在住院停工留薪期间的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和评定伤残后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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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体: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后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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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9. 伤残津贴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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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体: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负责。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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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

(二)工亡职工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补助金
赔偿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9722元/年÷12月×6月=49861元。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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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54188元×20年=1083760元。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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