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3日,孔某入职某企业管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月工资15000元。公司未与孔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8月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孔某随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0000元。然而,企业管理公司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和录像视频等证据,证明孔某多次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索取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孔某的仲裁请求,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结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