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的付出全都白费了吗?老员工玩手机风波 公司开除 酿天价赔偿!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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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这位老员工 1995 年就入职了福州某分公司,在公司担任过多个重要职位,还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 年,他和上级主管在 “业绩改善” 问题上产生分歧,之后主管让他独自在会议室熟悉工作职责和员工手册,他全程玩手机,一页未翻。公司随后以他不服从工作安排等为由,多次给他书面警告处分,最后解除了劳动合同。但老员工不服,申请仲裁并要求赔偿金,仲裁支持了他,公司不服又起诉,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判赔 9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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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亭解读

1. 该员工系1998年入职公司的,工龄时间长达25年之久。《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的工资特别高,高到超过了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那么经济补偿金才有12个月最高月份的限制。如果该员工的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不受限制。故辞退老员工时,应当特别注意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高昂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使得企业成本大幅增加。

2. 公司所依据的《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是集团制定的,分公司却没证据证明其制定程序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等程序,公司直接用集团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而且公司也没证据证明老员工玩手机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义务。在制度的制定程序上存在违法性。

3. 从合理性考量的角度来看,李某在会议室玩手机的行为,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其是否构成严重违纪,是否足以达到可以解除的程度。起因,李某与主管之间存在工作分歧,其玩手机的行为极有可能是一种情绪性的反应,并非蓄意违反劳动纪律以损害公司利益。对于李某这样有着 25 年司龄的老员工,公司在未深入沟通、行为情节较轻的状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处罚明显过重,难以达到可以合法解除的程度。

4. 发放解除通知需谨慎。什么都不写的情况下,如发生劳动争议,则公司需要举证解除的理由,如举证不能,则需承担不利后果;如解除通知上洋洋洒洒写了多个解除理由,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公司举证证明全部满足才是合法解除,而非只证明其一就能被认定为合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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