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马先锋是认为,他在职期间通过月度会议等渠道挖掘了两个项目,负责主导项目、独自完成设计项目核心方案,*ST正邦已采纳了他提供的成本改善设计项目方案。由此,马先锋认为公司侵犯了他的商业秘密。要知道,马先锋并不是第一次对*ST正邦提起诉讼,早在202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没有证据显示马先锋的项目已实际实行并获得利益,故其主张项目的商业秘密被侵害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驳回其上诉。但这次上诉失败并没有迎来事情的结局,这一次,马先锋追到了南昌,索赔金额也从之前的1803万元变更为了15.6亿元。
说到商业秘密被侵害,多是公司诉员工,员工诉公司的着实少见。有些公司由于自身行业敏感性或管理要求一般会在员工入职时与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条款,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但这些条款通常只规定了员工对于公司机密的保护性义务,却并未对公司做出什么要求,此次马先锋就正邦侵害其商业秘密提出索赔没有任何“书面”证据,且其谈成的两个项目目前还未有实质性的收益,由此看来,此次诉讼恐怕也是以失败收场。
由此可见,企业必须注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要想更完善、更专业,律师的角色不可或缺。不仅仅是为了商业秘密被泄露后的诉讼维权,更多的是预防。律师为企业拟定《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条款时,考虑的范围会更广,思考的细节会更多。律师站在企业的角度拟出的协议条款既能够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也能更好的在后续可能出现的诉讼下保障好企业的权益。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保密文化、控制访问权限、非竞争条款和保密协议、数字安全措施、定期审查更新等手段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一旦发现商业机密被泄露,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发出警告要求停止侵权,同时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